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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大学关于给予于东颖严重警告处分的公示
2018-05-15 08:41   审核人:

大连大学关于给予于东颖严重警告处分的公示

 

于东颖(16431109),女,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63班学生。该生于201858日在宿舍内私自使用违章电器,被宿舍管理老师发现。

根据《大连大学学生违纪管理规定》第十九条“违反学校消防、用电管理规定,在学生宿舍、实验室、教室和办公场所私拉私接电线、违章使用电器或者明火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”之规定,经学院和学校审核,拟将于东颖作严重警告处分处理,现予网上公告。

 

公示时间:2018515日——2018529日。

 

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与学生处联系。

受理单位:学生处

联系人:徐老师 、迟老师

联系电话:8740283587403135

 

学生处

20185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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