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大学关于对代敏、韩雨帆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代敏(12321056),男,人文学部汉语言文学专业2012级学生,该生于2015年3月因家庭原因申请离校保留学籍一年(校学发[2015]84号),保留学籍时间自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。在保留学籍期满后,辅导员多次与其本人、家人多次沟通均不予理会,至今未到学校办理任何手续。
韩雨帆(14342024),男,旅游学院酒店管理专业2014级学生。该生于2016年3月因个人原因出国离校保留学籍一年(校学发[2016]53号),保留学籍时间自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。保留学籍期满后,学院多次联系本人,至今未到学校办理任何手续。
根据《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第四十条第(二)款“学生保留学籍期满,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复学,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,方可办理复学”。但两名同学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学,根据《大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第五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应予退学之规定,经学院提交处理意见和学校审核,拟将代敏,韩雨帆作退学处理,现予网上公告。
公告日期: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24日(共15天)
本公示期满,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。
请以上2名学生在2018年5月24日前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异议,联系电话:87402835。如未在公示期内到学校说明情况或提出异议,无论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,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,给予正式退学处理。此类退学处理,不属于纪律处分。
特此公告。
大连大学学生处
2018年5月9日